发布时间:2023-04-29
也许是正午阳光,也许是傍晚落日
也许是雨后清风,也许是欢庆的节日
我们在剧院、广场、社区....
挥毫泼墨、歌舞青春、追逐梦想
文化馆给我们留下了太多难忘、美好的时光
快来说说你的故事吧!
为挖掘和传承历史文化,梳理和记录我市群众文艺事业发展脉络,唤醒广大群众关于文化馆的独家记忆,保存并重温"文化馆时光”,讲好文化馆故事,充分展示新时代韶关市文化馆的发展历程。现决定开启韶关市"我和我的文化馆时光"视图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共我重温旧时光 找寻你的文化馆记忆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8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文化馆联盟
主办单位:韶关市文化馆
四、活动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暂定为三个阶段: 老照片(视频) 投稿、照片评选及结果公布、老照片展览展示。
(一)老照片(视频) 投稿
1.收稿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收稿对象
全体社会群众。
3.投稿内容
拍摄时间在1950年至2020年之间(重点投稿2010年以前的图片、视频),可以反映、展现韶关市文化馆不同时期群文活动、艺术普及、非遗传习、骨干培训、文化创作等各方面发展变化的各类珍贵照片、视频影像资料。
4.照片、视频形式及要求
报送照片可以是原照片,也可以是翻拍照片或翻拍后的电子版,可以是一张、一组或多组,图片颜色、尺寸等规格不限。如提供电子(老照片翻拍)照片,JPG、JPEG、RAW或PNG格式均可,尽可能保证清晰度。
报送视频可以为原视频文件,也可以转为电子视频格式,画面清楚,可辨认主体即可。
5.投稿方式及要求
提供照片(视频)时应尽可能附文说明拍摄时间、内容、记载事件、地点、人物姓名、照片背景,也可说一说与文化馆之间发生的故事;务必登记清楚照片(视频)来源、所有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照片(视频)可在“韶关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对话框中直接发送投稿。也可以通过直送、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投送。联系电话:0751—8772008;邮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30号,收件人:伍奕蓝,邮箱:sgswhgczb@163.com。投稿活动将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
(二)老照片(视频)评选及结果公布
老照片(视频)投稿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方将根据照片(视频)投稿的实际情况择期开展评选工作。
1.评选时间
初评、复评:2023年7月
2.评选结果公布
老照片(视频)投稿评选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馆公众号、网站上择期公布。
(三)老照片(视频)展览
将投稿的老照片(视频)进行归类和整理,选出最具代表性的老照片(视频)进行名为“‘共我重温旧时光’韶关市文化馆老照片(视频)展览”的线上线下展览。线上展览将在韶关市文化馆公众号、韶关市文化馆官网、文化在线网站进行展览展示。线下展览以老照片的展览展示为主,择期在我市公共文化场所展出。
五、奖项设置
组织方将视投稿情况,评选出“最具历史意义奖”、“最具纪念意义奖”、“最具感染力奖”各15名,最终的奖项数量及等次设置,根据实际收集的作品质量确定。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韶关市文化馆限量纪念品或非遗手信一份。
特别鼓励有2000年以前照片的作者参与投稿,经主办方确认符合活动内容要求的,即对作者发放韶关市文化馆纪念品一份。
此外,我们将会推荐符合要求的投稿参加广东省文化馆”文化馆时光视图征集活动,被选中的优秀故事将有机会在”文化在线”一一广东公共数宁文化联盟平台、2023 年广东”文化馆服务宣传月“系列活动专题宣传页面进行宣传,并在《广东公共文化》刊发,获得宣传推广者将同时获得广东省文化馆联盟寄出的限量纪念品1 份。
六、其他事宜
活动结束后,未入选的原始照片可于结果公布后退还,入选展览的原始照片将于线下展览结束后退还。参与者可凭借标注信息或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韶关市文化馆自行领回或由韶关市文化馆按照标注通讯地址寄回。
七、视图用途及版权说明
1.活动组织方有权对上述评选活动投稿的视图资料进行专题开发利用。例如进行线上线下的展览、展示、印刷宣传以及收藏保存等用途。
2.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照片(视频)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概由提供者承担。所有投稿到的老照片(视频)的版权属于投稿人。
八、附加说明
1.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外,活动组织方不接收后期合成制作的照片、视频。
2.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宣传、展览、制作画册等使用权,不另支付稿酬。
3.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投稿者除奖品、证书、退还照片以外的任何费用。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是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此活动的所有说明。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
难忘值得回忆、美好值得铭记
让我们倾听您与文化馆的动人故事,
一起用光影留住记忆、留住美好
留住那些旧时光、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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