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7年韶关市文化馆部门预算

来源: 
韶关市文化馆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文化馆内设机构分别为:1.办公室;2.活动策划部;3.文艺创作部;4.培训辅导部;5.非遗传习部 。

工作职能主要有:(1)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2)承担粤北采茶戏等艺术作品的搜集、创作、研究工作;(3)指导培训全市艺术创作骨干;(4)负责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任务;(5)组织策划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6)组织示范性群众艺术创作、展览及讲座。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为韶关市文化馆。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基本情况:单位规格:正科;类别: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隶属关系: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人员编制情况:现有编制20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20名)。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配备领导职数2人,分别为:馆长1人、副馆长1人。离退休人员9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2.举办韶关市第五届戏剧艺术花会。

3.举办节庆日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及社区活动。

4.组织志愿者品牌活动。

5.继续做好非遗工作。

6.做好组织开展文化馆(站)业务骨干培训班工作。

7.做好组织、收集、整理参赛作品参加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省美术书法摄影联展等各项赛事工作。

8.做好送文化下乡工作。

9.认真完成好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93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7.79万元,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93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37.7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一)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 基本支出预算822.7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7.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02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11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1.84%,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30%。其中:001项目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经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02项目“2017年“非遗”普查、申报和文化遗产日宣传等工作经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03项目“中山公园中心舞台运营工作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04项目“节假日群众文艺演出和送文化下乡经费”15万元,该项目2016年由我主管局文广新局调整至我馆,因此此项目经费与2016年持平;005项目“市级艺术花会”50万元,该项目2016年由我主管局文广新局调整至我馆,因此此项目经费与2016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4万元;会议费0万元。

 

 
 
韶关市文化馆
2017 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