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文化馆内设机构分别为:1.办公室;2.活动策划部;3.文艺创作部;4.培训辅导部;5.非遗传习部 。
工作职能主要有:(1)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2)承担粤北采茶戏等艺术作品的搜集、创作、研究工作;(3)指导培训全市艺术创作骨干;(4)负责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任务;(5)组织策划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6)组织示范性群众艺术创作、展览及讲座。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 个,为韶关市文化馆。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基本情况:单位规格:正科;类别: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隶属关系: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人员编制情况:现有编制20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20名)。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配备领导职数2人,分别为:馆长1人、副馆长1人。离退休人员9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2.举办韶关市第五届戏剧艺术花会。
3.举办节庆日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及社区活动。
4.组织志愿者品牌活动。
5.继续做好非遗工作。
6.做好组织开展文化馆(站)业务骨干培训班工作。
7.做好组织、收集、整理参赛作品参加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省美术书法摄影联展等各项赛事工作。
8.做好送文化下乡工作。
9.认真完成好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93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7.79万元,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93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37.7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一)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 基本支出预算822.7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7.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02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11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1.84%,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30%。其中:001项目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经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02项目“2017年“非遗”普查、申报和文化遗产日宣传等工作经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03项目“中山公园中心舞台运营工作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04项目“节假日群众文艺演出和送文化下乡经费”15万元,该项目2016年由我主管局文广新局调整至我馆,因此此项目经费与2016年持平;005项目“市级艺术花会”50万元,该项目2016年由我主管局文广新局调整至我馆,因此此项目经费与2016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4万元;会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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