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征报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 ——2021年度公益培训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 
韶关市文化馆

韶关市文化馆是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职能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为全市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为我市人民群众设立的免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指导培训全市艺术创作骨干、组织开展文艺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充分发挥文化馆免费开放公益培训服务效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现面向社会征报承接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1年度公益培训服务项目。本年度公益培训将计划开展春季、暑期、秋季、冬季,共4期,现就项目征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韶关市区内,具有服务社会、热衷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

2.具备正规有效符合开展培训的营业执照。拥有交通便捷的场所地理位置,正规的教学场地,符合安全、消防等部门许可认证。

3.以全民艺术普及为目的,可提供优质、便捷、特色的公益培训课程,具备举办特色公益性活动的能力。

4.教学设施齐全,优质师资力量。有一定规模符合开展培训,有完善的场地教学设施,有优质的师资团队,有相关各类培训的业绩成果和社会效应。

5.具有公益服务意识及较高服务水平,能够为我市公益文化服务品牌项目和创建文明素质教育提供创新授课方法及教学模式。

二、申报类型

1.舞蹈类。中国舞(民族舞、古典舞)、拉丁舞、街舞、爵士舞、健身操、国标、芭蕾舞、肚皮舞、瑜伽等等。

2.器乐类。古筝、电钢琴、非洲鼓、葫芦丝、笛子、吉他、小提琴、尤克里里等等。

3.声乐类。

          ①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等。

          ②独唱、小组唱、合唱等

4.戏剧曲艺类。

          ①戏剧表演。

          ②戏曲演唱。

5.书画类。书法(毛笔、硬笔书法)、美术(线描、素描、国画)等等。

6.其他。话艺(口才、朗诵、主持)、摄影、形体礼仪、魔术等等。

三、报送须知及要求

1.征报对象。凡具备提供公益培训服务项目和服务能力且在韶关市辖区内提供服务的优质培训机构,均可作为申报方参加项目申报。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申报:前期承接过公共文化服务购买项目但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培训机构未通过当年度年检的;申报方无法提供符合开展培训的营业执照;申报主体资金账户及有效票据的。

2.项目遴选流程。根据相关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课程项目遴选、实地考察等程序后,确定纳入购买目录的项目,管理部门将以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签订购买合同,并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场地费和课时费)。

3.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限。全市优质培训机构申报项目需通过网上报名,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相关详细信息,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报,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以通知的形式录用。报送时限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后期新增的课程项目、培训场所可重新填报)。

4.报送要求。各申报方需将项目申报表和营业执照(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并加盖有效印章)按要求一起报送到相应部门。所有申报项目均不接受口头形式申报。

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文化馆培训辅导部,联系人:扶裕艇,联系电话:8772029,邮箱:sgswhgpxb@163.com。     


附件1:韶关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工程”——2021年度公益培训服务项目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微信图片_20220304103816.png


韶关市文化馆培训辅导部

             2021年1月20日